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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3-09 】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促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根据《团省委关于组织开展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拟2月中旬至4月上旬举办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第十三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最终参赛要求以正式印发的竞赛通知为准)。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竞赛目的

引导和激励高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高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鼓励学以致用,推动产学研融合互促,紧密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

三、组织机构

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简称“组委会”),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

组长:邹厚亏

副组长:程蓉

成员:杨芳、杨莉、周俊、朱海豫、周正、江珂

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由校团委程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重大事项由竞赛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具体工作由校团委牵头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同完成。

邀请学院专业课程教师、科研处等专家组成竞赛专家委员会,负责竞赛项目的评审和竞赛指导等工作。

四、参赛对象

凡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可申报作品参赛。

五、参赛要求

1、凡在举办竞赛终审决赛的当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竞赛最终评比分为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两个学历层次进行评比。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2021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

3、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均不在申报范围。

5、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经申报比赛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动。

六、作品要求

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疫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结合我院实际,我院学生主要参加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以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为主,具体要求如下:

参赛的作品,调查报告类每篇在15000字以内,论文类每篇在8000字以内,调查报告可自选上述6个组别或6个学科中的一个报送。为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所作的各类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咨询报告,已被采用者亦可申报参赛,同时附上原件和采用单位证明的复印件和坚定材料等。

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展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目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七、竞赛赛制及时间安排

竞赛以个人或集体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人数占在校生总数的10%,指导教师占在职专任教师总数的6%,参赛项目总数占在校生总数的1%,每个参赛作品指导教师不超过3名,个人作品人数不超过3人,集体作品人数原则不超过10人,集体作品负责人须为作品核心成员。个人和集体作品成员允许跨班级、跨专业、跨院系,参赛作品原创内容须达到70%以上,严禁恶意剽窃、抄袭,参考资料、文献需注明出处。

(一)组织发动阶段(2021年2月5日前)

各二级学院成立竞赛协调小组,制定二级学院竞赛组织实施计划,并在学生中充分宣传发动,积极组织作品申报,依据各学院在校人数制定参赛作品数量(附件1)。

(二)二级学院竞赛和组织申报阶段(2021年2月中旬-3月19日)

各二级学院于2021年3月19日前完成各学院竞赛的组织、评审和作品申报等工作,按照参赛作品的30%进入校级评审,可根据各院系参赛作品情况适当增减。申报作品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至组委会办公室。同时,各二级学院须将《竞赛作品评分表》(附件2)盖章版原件及电子版发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三)全院评审阶段(2021年3月21日-4月2日)

1、2021年3月至4月,成立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作品进行评审,面向全校进行公开答辩。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综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2021年4月上旬对评审结果进行合议,确定申报省赛作品名单,按照评审结果,报送不超过12件作品参加省赛。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科技发明制作类的作品在本校进行初审后报省赛,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在全国评审委员会负责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评审工作的常务副主任的主持下先期进行评审,选出一定比例作品赴承担单位所在地进行展示。

(四)奖项设置

校级竞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秀奖10名。

(五)其它事项

各相关处室和院系要认真组织动员广大师生,为参赛师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支持,做好竞赛组织、宣传、动员工作。

八、相关要求

(一)健全机构,加强领导。“挑战杯”竞赛是为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深化教育改革要求而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也是提升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载体,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将其列为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二级学院要组成由本学院主管领导牵头,教工办、教研室、学工办、团委等部门和学生会共同参加的组织协调机构,做好竞赛组织的有关工作。

(二)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学院要突出竞赛的学术性、科技性和普遍性,特别是院级竞赛阶段,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完善保障政策、运用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竞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要坚持选拔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对于未进入校级终审决赛的作品要进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的指导,帮助参赛学生提高科研能力。有条件的学院可对重点项目在经费和指导力量上给予支持。

(三)坚持宗旨,完善机制。各学院要坚持育人宗旨,把人才培养作为“挑战杯”竞赛的首要目标,不断完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创新型人才激励机制;各级团委要负责学生科技活动的组织工作,制定长期规划,保证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有条件的学院可设立学生学术科技活动基金,制定学生参与学术科技活动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设立指导教师人才库,将指导教师的工作计入教学工作量;尝试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科技园区、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等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的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资本等方面实现更加紧密、有效的结合。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学院要积极协调本学院各类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地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使"挑战杯”的竞赛在学院中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做好竞赛的前期宣传工作,为竞赛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要广泛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典型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积极投身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附件:1.湖北省第十三届“挑战杯”各院系作品总数比列分配

2.竞赛作品评分表

3.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指引

4、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红色专项活动预告

5、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揭榜挂帅”专项赛预告

共青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