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切实落实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的培养目标,突出职业能力培养,充分体现教学的职业性、实践性和开放性要求,进一步激发学生学习专业技能的热情,提高职业素养,为学生提供展示技能、相互学习的平台,根据《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鄂教职成[2013]5号)工作安排,学院决定近期举办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保证此次活动的顺利进行,学院成立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领导小组:
组 长:陈杰峰
副组长:童加斌 刘 荣
成 员:陈安明 梁学军 雷良蓉 卢世华 钟守兵 黄 达
二、参赛对象
全院在校大专生。
三、比赛项目
(一)本次竞赛项目由各院系单位先行申报,教务处审批后方可执行;
(二)竞赛项目可以以专业为单位,也可以以专业群为单位来确定,必须涵盖《省教育厅关于举办全省高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里的赛项,为学院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储备后备力量。以专业为单位竞赛项目不得超过3个,以专业群为单位竞赛项目不得超过5个,各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根据竞赛要求组织报名,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小组参加;
(四)确定竞赛项目的条件:
1.竞赛项目是专业的核心技能和岗位必备技能,要体现职业性;
2.参加竞赛项目评分标准融入行业标准,要体现科学性;
3.参加竞赛项目的组别一般为10个(专业在400人以上,可考虑设20个),要体现可比性;
4.送审的竞赛项目有专业名称、项目名称、竞赛时长、竞赛地点、评分标准(质量标准)、工作规范、参赛学生名单等相关资料,要体现完备性。
四、时间安排
(一)各院系确定竞赛项目及评分标准时间:5月6日—10日;
(二)各院系组织学生报名时间:5月10日—15日,每位学生原则上只能参加一项,这样便于安排竞赛日程;
(三)各院系送审竞赛项目时间:5月16日—17日;
(四)教务处审核项目时间:5月18日;
(五)各院系拟定竞赛实施方案的时间:5月19日—22日,实施方案可参考第四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拟定,评委中要有行业企业评委;
(六)各院系上报竞赛实施方案时间:5月23日—24日,最后由教务处统一印制“随州职业技术学院第五届职业技能大赛实施方案”;
(七)竞赛时间:5月25日—6月9日,由各院系自行组织比赛。
五、奖项设置
本次竞赛以竞赛项目为单位设立奖项。组别中奖项(小组参赛的视同一个整体,奖项不增设)比例分别为:一等奖10%,二等奖10%,三等奖20%,优秀奖若干;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优秀奖只发证书;另外每个项目配备活动(含评审)经费300元。
六、相关要求
(一)本次竞赛是学院技能竞赛的进一步改革,在体现可比性的基础上,下放组织权,各院系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技能竞赛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
(二)为确保竞赛质量,各院系要组织学生强化训练;
(三)本次技能竞赛的开幕式和闭幕式由各院系自行组织;
(四)竞赛的实施方案要具体,分工要明确,组织要严密,时间要相对集中(可利用双休日),要组织师生观摩;
(五)竞赛期间学院将组织专班进行督导检查,如果组织混乱,学生竞赛质量不高,将取消竞赛成绩及奖励;
(六)竞赛结束后,请各院系6月14日前将竞赛结果报教务处,以便统一发文和制作证书。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