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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湖北省高校第三十七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7-05 】

为纪念“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推进党史知识学习,加强对全省大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牢记历史使命、传承民族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湖北省学联、华中师范大学决定联合举办湖北省高校第三十七届“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现将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活动主题

激扬青春志,学史忆峥嵘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学生联合会、华中师范大学

承办单位:共青团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华中师范大学学生会

协办单位:华中师范大学文学院

三、参赛人员

湖北省内各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以及留学生)。

四、比赛内容

本次比赛分为原创现代诗歌作品评比和原创散文作品评比两部分。

1.原创现代诗歌作品评比。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专家、作家和诗人担任评委,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2.原创散文作品评比。组委会将邀请知名专家、作家和诗人担任评委,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五、活动步骤

1.宣传发动。7 月 15 日之前,各地、各单位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各高校范围内征集作品。

2.预赛阶段。10月15日之前,各地、各单位自行组织预赛,征集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省比赛,参赛选手亦可通过大赛投稿通道直接参与省赛评选。

3.决赛。10 月 15 日-11月 15 日,组织专家对原创现代诗歌、原创现代散文进行评选,评选出省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秀奖。

六、参赛要求

1.参赛作品要求内容立意新颖,健康向上,时代感强。要结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学习,进一步在文学领域引领青年思想、传承优秀精神,展现当代青年学子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与青春风采。

2.参赛作品必须是作者原创且未经发表,严禁剽窃和抄袭,作者文责自负。所有提交的作品著作权归作者所有,作者授权大赛组委会获得作品的使用权用于刊登、出版等途径。

3.作品体裁为现代诗歌或散文,不接受旧体诗词及小说投稿。诗歌鼓励以组诗参赛,组诗作品以《XXX》(组诗)或《XXX》(外X首)命名,行数200行以内;散文不超过3000字,数量不超过3篇,多篇散文以《XXX》(外X篇)命名。

4.作品统一通过邮箱提交。投稿邮箱为shgsw129@163.com,请在 10 月 15 日前将作品发至本邮箱。

七、组织领导

本次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由团省委、省学联、华中师范大学相关负责同志及有关专家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华中师范大学团委。

八、有关事项

“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是我省一项重要的校园文化品牌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将举办“一二·九”诗歌散文大赛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等有机结合起来;要号召同学们将文学创作与“四史”学习结合起来,特别是要从党史学习中汲取营养和精神力量,进而启发创作,引导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祟德、学史力行;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参赛作品,保证参赛作品质量;要借助传统及新媒体手段,提升赛事的社会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动员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为大学生文学创作营造良好氛围。

华中师范大学团委

联系人:李晨烨 李哲立

联系电话:027-67867539 027-67868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