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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申报2021年“五四”表彰先进名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1-04-15 】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团学工作,加强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意识教育,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团干部、团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广大团干部、团员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开展“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学生社团”、“优秀社团干部”、“志愿服务积极分子”、“文体活动积极分子”等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1、优秀团支部22个

2、优秀团干部46名

3、优秀团员55名

4、优秀社团4个

5、优秀学生组织6个

6、优秀学生干部32名

7、志愿服务积极分子24名

8、文体活动积极分子22名

9、社团活动积极分子6名

二、评选条件

1、优秀团支部

(1)认真贯彻《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工作条例》,结合实际开展支部团员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

(2)积极宣传、执行学院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有关精神,团结带领团员青年模范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3)支部班子健全,团结向上,积极组织和开展各项活动开展,拓宽工作思路,创造性的开展团日活动,形式多样,成效显著;

(4)认真做好团员的教育、管理、团费收缴等日常工作。

2、优秀团干部

(1)能带领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团的基础知识;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有效,作风扎实,在学习、生活中起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是学生学习的典范;

(3)能主动想办法、出点子,组织开展学生喜爱的团日活动、班级活动等,能积极组织学生参与院、系组织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4)申报对象为担任支部委员或以上职务的团干部。

3、优秀团员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政治学习,思想上要求上进;

(2)能在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模范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品行端正;

(3)学习刻苦,成绩优异,在学生中起表率作用;

(4)集体观念强,能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并取得较好成绩。

4、优秀社团

(1)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在学校党政的领导和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发挥积极作用;

(2)有明确的《章程》,能够按照《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社团运行良好;

(3)坚持定期开展活动,工作有特色,表现突出,在学院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遵守学院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优秀学生组织

(1)培养一批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国家的必胜信念 ,不断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理论水平,增强其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2)积极开展各种校园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促进校园文化发展,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培养优秀的青年人才,促进学生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6、优秀学生干部

(1)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

(2)勤于钻研业务知识,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

(3)热爱共青团事业,积极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并取得优异成绩;

(4)准时参加团的会议、活动,按时完成所在系(院)和学校的各项共青团工作,能在广大共青团干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

7、志愿服务积极分子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校期间一学年中,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集体活动、公益活动、政治学习、组织生活、班团活动 ,并获得荣誉;

(2)具备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科学的世界观、积极的人生观、正确的价值观、实事求是,诚实正直;

(3)具备基本的法律知识和较强的法律常识,在日常生活中模范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在学院未受过处分;

(4)积极参加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及学院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取得突出成绩。

8、文体活动积极分子

(1)具有一定的文体活动特长,并能积极主动地参与各院系以及相关单位组织的文体活动。

(2)在各级各类文体活动演出或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9、社团活动积极分子

(1)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包括各项活动和比赛,取得突出的成绩。

(2)在社团日常活动中认真负责吃苦耐劳。

(二)表彰名额分配及申报表见附表

(第三学年实习学生不计入评比范围)

(三)评选程序

由各院系团总支选拔推荐,将在基层团支部工作开展过程中确实表现优异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报,经所在党总支审查同意后报院团委。申报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各团总支和社团部要高度重视本次表彰工作,遵循“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把真正符合要求、成绩突出的优秀组织、优秀个人推荐上来!

共青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