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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处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09-16 】

学生工作处

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评优评先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中专部:

根据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相关通知精神,上级下达我院2020年国家奖学金指标12人(其中高职国家奖学金10人、中职国家奖学金2人)、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258人。

根据随州职业技术学院《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及实施办法》《随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办法》,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校先进班集体;

(二)校三好学生;

(三)校优秀学生干部;

(四)校优秀学生奖学金;

(五)各类单项奖;

(六)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七)高职国家奖学金;

(八)中职国家奖学金。

二、严格评审范围

各项奖励均按照相关办法在规定指标类以不超过指标名额数开展评选。高职国家奖学金、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以及中职国家奖学金受助对象为(以学籍为准)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特别优秀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还必须是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指标比例为:

(一)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比例为系部班级总数的20%。

(二)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10%。

(三)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为班级学生干部人数的20%。

(四)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奖学金分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特等奖学人数不超过学生总人数0.2%、—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0.5%左右、二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1%左右、三等奖学金人数占学生总人数的3%左右。

(五)高职国家奖学金,不分配指标到院系,由院系从学院特等奖学金学生中遴选评选。

(六)高职国家励志奖学金,暂按照在校二三年级(以学籍为准)学生总人数3-5%以内评选。

(七)中职国家奖学金,中专部1人,合作单位汽车与机电工程学院所属中高职衔接学院1人。

三、严格评审标准

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各项奖学金均对上学年学习成绩(不含选修课成绩)有具体要求。

三、规范表格填写

请严格按照申请表及统计表表项填写,涉及填写时间的,要注意符合公示时间要求(班级公示、院系公示、校级公示)

四、按时报送材料

请各院系于10月7日前将评审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各项报表样表另行发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