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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来源: | 发布日期:2017-07-13 】

院系两级教学管理暂行规定

(试行)

为进一步调动教学业务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各具特色,自成体系的教学管理网络,稳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学院教学管理工作实行学院、各教学业务单位两级管理。教务处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负责对全院教学管理、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进行具体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监督、考核、评价,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转;同时对学院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学院领导决策。各教学业务单位是学院组织实施教学工作的具体单位,根据学院各项教学规定,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各项教学工作的落实。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保证教学的高效有序运行,特制定本规定。

一、人才培养方案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下达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任务,并提出制(修)订的原则意见;

2.审核二级学院制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交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讨论确定;

3.审定后的人才培养方案经学院主管院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4.检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情况。

(二)教学业务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制(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广泛开展专业调研,形成人才需求调研报告;针对省、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区域产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为依据,明晰人才培养目标;在听取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与行业企业共同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组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审,反复论证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提交学院审议;

3.负责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实施。

二、教学运行管理

教学运行管理是学院组织实施人才培养方案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它包括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师生相互配合的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和以学院、教学业务单位为主体进行的教学运行管理。基本要求是全院协同,上下协调,严格执行教学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保持教学工作稳定高效运行,保证教学质量。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省和学院工作要点,拟定学院学年教学工作要点或学期工作计划,编制教学日历;

2.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下达全院教学任务;

3.根据课程教学基本要求,提出制定课程标准的原则意见;对二级学院(系、部、中心)拟定的课程标准进行审定,并按专业编印成册;

4.审定各教学业务单位教学工作计划;

5.负责全院教室分配,汇总全院课程表,协助编排全院课程总表;

6.负责全院课程调度,对二级学院(系、部、中心)提出的调、停课申请进行审批;

7.负责全院选修课、重修课的开课组织和监督落实;

8.负责全院教学工作量的审核;

9.审定各教学业务单位制定的学生实验、实习、实训大纲;协调实验、实习、实训工作中的有关事项;重点做好顶岗实习的巡查及监控;

10.制定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审查学生学籍变动申请;负责汇总学生注册情况;负责全院学生成绩管理;

11.负责制定教师到行业企业顶岗实践锻炼的原则意见,并做好巡查;

12.负责组织、安排全国和全省性的各种考试;负责编制全院课程考试总体安排,审定并汇总二级学院(系、部、中心)考试及监控安排;

13.收集各教学业务单位教学工作总结,并做好学院教学工作总结。

14.负责学生毕业资格的审查与管理、毕业生档案审查与管理,并将有关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教学业务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下达教学任务,编制本单位教学工作计划和课表,并报教务处审核;

2.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组织有关教研室按照学院提出的课程标准编写(修订)原则和要求,进行课程标准的编写与修订;

3.组织教研室、教师根据课程标准,选用与之相适应的教材及教学参考书,编制教研室工作计划、课程设计方案、授课(实训)计划,并进行审核签字;

4.负责实践教学的组织与管理,制定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大纲和计划,做好实验、实习(重点是顶岗实习)、实训的安排、联系和检查等工作;

5.负责联系教师实践锻炼的行业企业,妥善组织好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锻炼轮训;

6.对本单位教师提出的调、停课申请,经主管教学的负责人审批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7.计算教师教学工作量并统计上报教务处;

8.根据学籍管理办法负责每学期办理学生注册手续;根据需要,提出学生学籍变动申请,及时对本院学生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院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9.组织安排本单位课程的考务工作(试卷印刷、考场安排、保密等工作),制定本单位考试巡视安排表,并于规定时间内报教务处;负责本单位所开课程考试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

10.负责本单位所开课程的命题、阅卷工作,建立试题库,逐步健全教、考分离制度和探索以证代考制度;

11.负责各学期所开课程(含必修课、选修课、重修课)成绩的录入、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汇总、存档工作;

12.负责学生试卷的装订,并按时归档;

13.拟定本单位教学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

14.负责本单位学生毕业资格的初审和毕业生档案管理,协助学院做好毕业证发放工作。

三、教学质量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制定学院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2.安排学院教学日常工作,并保证其正常运行;

3.组织开展学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及各类实践教学的巡回检查等,并做好通报;积极探索教学质量与课时津贴挂钩的新路径;

4.组织检查日常教学工作,组织全院教学和教改经验交流;

5.组织开展教师工作考核;

6.开展特色专业评估、精品课程评估;

7.组织全院性教学竞赛;

8.负责组织各类教学优秀奖项的评选;

9.严格考试过程管理;检查各教学业务单位考试各环节的规范管理情况;

10.配合就业指导中心做好全院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

11.负责学院状态数据平台建设。

(二)教学业务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教学质量标准,组织检查考核教师教学质量,推动深化教学改革,组织交流教改经验,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2.具体落实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工作,并及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教务处;

3.组织开展一般专业评估、课程评估;

4.具体组织推荐各类教学优秀奖项的人选;

5.开展教学观摩活动,落实听课制度,严把教师教学质量关;

6.负责组织考后试卷的评判,并保证质量;组织任课教师认真填写试卷分析表,并及时报教务处;

7.做好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

8.负责本单位状态数据平台建设;

四、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一)教务处职责

1.根据区域、行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院的办学条件,提出专业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要求,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系)申报的新专业进行评审,并将论证通过的新专业上报教育厅,不断优化专业结构,实现专业与产业对接;

2.组织开展院级重点专业的建设、管理和验收,并组织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的申报;

3.拟定课程建设规划,负责院级课程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组织院级精品课程的评选及国家、省级精品课程的推荐工作;

4.制定教材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全院优秀教材的评选与奖励、自编教材的审定及印刷;负责全院预定教材汇总和征订发放工作;

5.配合组织人事处做好教师建设,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双师结构、专兼结构;

6.制定校内外实践基地的建设规划,负责院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立项、评估和验收;组织院级实训基地的评选及国家级、省级实训基地的推荐工作;负责各类实践教学环节管理文件的制定;负责实训设备和耗材购置的审定;

7.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积极推动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二)教学业务单位职责

1.根据学院安排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本单位专业建设的具体计划,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组织起草新专业申报文件和调整专业结构的建议;

2.做好一般专业及新开专业的建设规划及人才培养方案、师资、教材、实习实训基地等筹备及建设工作;

3.按照学院人才培养目标规格的要求,及时调整专业课程体系和优化课程内容,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技能型专门人才;

4.负责本单位课程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工作,积极开展课程建设研究;做好本单位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初审和推荐工作;负责本单位实训基地建设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积极提高生产性实训比例;不断提高社会服务能力;

5.根据学院制定的教材选用原则,确定各学期课程选用的教材,汇总后报学院;并负责本院教材建设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结合高职特点积极组织教师编写教材、讲义;

6.加强教研室组织建设,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科研能力;

7.具体组织对教师的引进、培养,积极推进“青蓝工程”,加大对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双师素质教师的培养力度;

8.负责实训室的统筹管理;负责实训设备购置和耗材的控制与上报。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