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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纪委监委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 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摘要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09 】

一、总体要求

试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抓重点、促全面,抓规范、建体系,重实际、求实效的原则,通过抓县、促镇、带村,落实“人要精神、物要整洁、工作要规范”的要求,在全市形成大抓基层、大抓基础的浓厚工作氛围,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依法履职,不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以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一)抓基层。针对镇、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架构不全、人员不齐等问题,健全组织,建强队伍,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配备必要的工作力量,形成完备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

(二)强基本。针对镇、村两级换届后纪检监察工作人员专业能力不足、监督作用发挥不够、“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在基层没有得到很好落实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基本工作定位、基本工作职责、基本工作流程,开展全员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使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基本职能得到有效发挥。

(三)夯基础。针对镇、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运行机制不畅、工作保障不力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夯实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保障基础。

(四)固根基。针对基层涉纪信访量居高不下、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易发多发、人民群众满意度不高等问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规范履职,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质效,实现基层涉纪信访量大幅下降、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幅下降、人民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的“两降一升”目标。

二、试点范围

试点是试工作,不是试地方。坚持典型引路,在全面推开的同时,有针对性地选择部分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作为重点,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一)重点乡镇(街道)。每个县(市、区)选取2-3个重点镇(街道),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各选择1个重点乡镇作为试点,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实践探索。

(二)重点村(社区)。被选为试点镇(街道)的,其所辖的村(社区)均应纳入试点,重点围绕发挥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作用开展实践探索。

三、试点内容

试点工作主要抓好“七个规范化”建设:

(一)推进组织体系规范化。健全镇、村纪检监察组织架构,规范乡镇纪检监察机构设置,配齐配强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形成全覆盖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体系。

(二)推进队伍建设规范化。健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提名、考察、任免等办法,深入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专职、专责、专业化建设,探索发挥乡镇纪委兼职委员作用的有效途径。完善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选聘办法,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选聘提名、日常工作指导、履职考核以乡镇纪委为主。

(三)推进教育管理规范化。完善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培训、监督、考核、管理机制,构建领导有力、权责清晰、监督有效的管理体系。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实行差异化考核,加强考核结果运用。建立精神激励机制,加大先进典型培育和宣传力度,增强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建立关爱保护机制,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及时澄清正名,对打击报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大胆推荐使用坚持原则、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基层纪检监察干部。

(四)推进工作履职规范化。着眼于监督全覆盖,建立镇、村两级纪律监督对象、监察对象名册,并实行动态管理;着眼于职责权限明晰化,镇、村分级建立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实行清单化管理;着眼于业务工作流程化,建立基层纪检监察业务操作指引,实行全流程控制;着眼于增强监督执纪问责的社会效果,建立纪检监察信息发布和情况通报制度,实时向违纪违法人员所在党组织和基层群众通报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五)推进运行机制规范化。建立镇、村联动机制,探索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对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进行领导、指导和协调的具体实现形式,以及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向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报告重要情况、协助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开展工作的具体方式。

(六)推进工作保障规范化。加强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场所、经费保障,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要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标准化的办案场所。健全安全保密监督检查机制,堵塞安全风险。建立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统筹解决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岗位津贴。

(七)推进监督约束规范化。落实乡镇党委定期听取纪检监察专题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内控机制,扩大特约监察员在基层的覆盖面,确保每个乡镇至少有1名特约监察员,形成上下监督、内外监督相结合的大监督格局。

鼓励各地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实际开展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创造性实践探索,体现本地特色和个性化。

四、2019年工作重点

(一)健全镇、村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应设必设、应配尽配的原则,足额配备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选聘到位,实现组织机构全覆盖。(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二)开展“比学比讲比练”。立足于应知应会,在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开展纪检大讲堂、全员大轮训、岗位大练兵活动,着力提升镇、村纪检监察人员的履职能力。(责任单位:市纪委组织部)

(三)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硬件、软件建设。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实现“八有”:有独立的办公用房、有标准的谈话场所、有专用的工作设备、有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实时更新的监督对象名册、有详细的线索处置台账、有规范的案卷档案、有充足的经费保障。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有监督对象名册、有履职工作台账、有必要的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四)推进职责清单化、业务流程化管理。建立《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工作职责任务清单》《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职责任务清单》《乡镇纪检监察业务操作指引》《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履职手册》,确保基层纪检监察人员履职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五)实行乡镇纪委委员分片联系村(社区)制度。乡镇纪委专、兼职干部均分片联系若干村(社区),指导、督促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规范履职。乡镇纪委要定期听取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汇报,推动乡镇纪委委员充分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各乡镇纪委)

(六)落实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津贴保障。注重区域平衡、内部平衡,建立村(社区)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工作津贴镇级统筹机制,并根据工作实绩实行差异化补贴,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七)推进乡镇纪委案件质量评查。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的监督、评价、规范和指导作用,县级纪委监委定期组织对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查办案件进行评定,促使乡镇纪委(派出监察室)提高案件办理质量。(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

(八)健全乡镇纪委内部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乡镇纪委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乡镇纪委议事规则、请示报告、信息保密、工作交接、印章使用、档案管理等制度。(责任单位:各乡镇纪委)

(九)丰富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履职形式。聚焦主责主业,不断完善镇村纪检监察干部参与“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作风巡查、优化营商环境等中心工作的有效形式,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责任单位:各乡镇纪委)

(十)完善述职评议考核机制。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由县级考评、村级纪检委员(监察信息员)由镇(街道)考评的考核评价体系,实施一年一述职、一年一评议、一年一考核,将考评结果与奖惩相挂钩,激励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干事创业。(责任单位:各县市区纪委,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纪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