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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转作风、优环境、促发展”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节选

【来源: | 发布日期:2019-07-08 】

一、整治重点

(一)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重点整治市县两级机关“八多”问题:一是空泛表态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不用心、不务实、不尽力,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落实效果打折扣。二是消极怠政多。奉行“不贪不占也不干”“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做事”,工作不推不动,慵懒怠政,精神不振,不担当、不作为,贻误发展机遇。三是会议文件多。重复开会、多头开会,动辄要求“一把手”参会,随意拔高会议规格、扩大会议规模,不解决实际问题,为了开会而开会;文件照抄照转,超篇幅、超数量、超范围发文,简报不简。四是检查考核多。多部门重复检查考核,工作刚部署就检查,盲目跟风督查,层层加码督查,频繁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表格、台账,让基层疲于应付。五是责任推卸多。回避问题和矛盾,决策推给上级,该签字不签字、该拍板不拍板;通过责任分解、签“责任状”推卸责任甚至代替责任落实,基层干部成为责任风险转移的“包身工”。六是走秀调研多。调研“走马观花”“蜻蜓点水”,重形式轻内容、重次数轻效果,不深入实际,不解决具体问题,干扰基层正常工作。七是过度留痕多。片面强调工作留痕,重“痕”不重“绩”、留“迹”不留“心”,甚至通过摆拍照片,编造文件、会议记录等虚假“留痕”。八是强压问责多。问责简单化、欠精准,问责泛化滥用,随意性问责、凑数式问责、“背锅”式问责,以问责代替工作落实。

(二)营商环境不优问题。重点整治“五难”问题:一是企业用地难。征地拆迁难、土地交付慢,证件办理难或者到手的地块要素保障达不到使用标准。二是项目推进难。“放管服”改革不到位,窗口授权不充分,搞体外循环,审批时限长、效率低,“一站式”“代办式”“保姆式”服务落实不到位,市场主体仍然多头跑、来回跑;部分中介机构依附行政机关,垄断经营,指定服务,高价收费,增加企业负担;少数公共服务行业强制服务、收费不透明;少数项目建设受到阻挠,影响项目推进。三是融资难。银企信息不畅通、不对称,金融部门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不够,融资难、融资慢、融资成本高,制约企业发展。四是政策兑现难。优惠政策兑现周期长、难度大,优惠政策停留在纸上,甚至“新官不理旧账”,协议不履行、承诺不兑现,影响投资者信心。五是用工难。服务企业不主动、不到位、不积极,企业用工信息掌握不精准,求职招聘渠道不畅通;职业技能培训欠缺、针对性不强;在落实社会保障、子女入学等方面政策执行不到位。

(三)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不力问题。重点整治涉房、征地拆迁、涉法涉诉、涉军、非法集资等领域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中的“三不”问题。一是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不实。未履行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或未落实“逢四说事”制度,导致辖区内或系统内信访问题多发频发,重复访、越级访、集体访;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行政职能,对信访事项听之任之、处置不力;部门与部门间、属地政府与部门间相互推诿扯皮,导致“小事滚大”;在初信初访环节,落实首访责任制和“最多跑一次”要求不到位,导致重信重访,越级上访。二是信访工作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思想疏导工作不耐心、不深入、不细致,甚至拒访,导致矛盾上交、问题上行;包保稳控流于形式,导致重点人员重复访、越级访、赴省进京非访;依法严肃处理不到位,政法机关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处置不力。三是解决信访问题不实。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执行不到位,涉军安置不落实,对生活困难群众帮扶救助不到位,甚至开展联合接访后已有明确意见的问题仍久拖不决。

二、整治措施

(一)落实作风建设“十严禁”规定。一是严禁只表态、不落实。推进工作必须有具体措施,明确责任清单和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见实效。二是严禁“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全市各级各部门会议和文件数量要分别同比减少30%—50%,省、市开到县、镇的会议,市、县不再作重复部署。三是严禁随意开展督查检查考核。严格实行计划管理和报批制度,今年市县对基层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必须减少50%以上,并大幅减少检查考核填报的数据和上报的材料。四是严禁消极应付,慵懒懈怠,敷衍塞责,失职失察。对待工作要高标准、严要求,始终保持奋发向上、拼搏赶超的精神状态。五是严禁“走秀”式调研。调查研究要轻车简从、务求实效。倡导“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调研。六是严禁过度留痕。不得简单将有没有领导批示、开会发文、台账记录、工作笔记等作为工作是否落实的标准,不得简单以微信QQ工作群、政务APP上传工作场景截图或录制视频来代替对实际工作评价。七是严禁责任上推下卸。凡属于本级本部门职责范围的事情,要马上就办,决不能层层上报请示,把问题和矛盾推给上级,或以责任分解为名向下推责。八是严禁生冷硬推,人为设卡,故意刁难,吃拿卡要报,影响企业经营和项目推进。九是严禁重招商轻落地,重承诺轻兑现,对企业反映的问题一拖再拖、不真正解决。十是严禁简单化、随意性、凑数式问责。问责必须慎重精准、实事求是、依规依纪,防止问责滥用、泛化。

(二)开展作风巡查活动。成立四个作风巡查组,采取分片巡查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营商环境优化、信访突出问题化解三个方面开展巡查。第一作风巡查组负责巡查市直单位;第二作风巡查组负责巡查随县、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第三作风巡查组负责巡查广水市;第四作风巡查组负责巡查曾都区、随州高新区。巡查组实行交办问题清单巡查和主动走访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工作,主要任务是发现问题、交办问题、督促解决问题,对发现的党员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力、失职失责以及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市纪委监委。

(三)深化“双评双治双促”。结合市级机构改革后实际情况,对“双评双治双促”活动的评议对象进行调整,重点评议市直机关科室和基层站所,聚焦营商环境中的突出问题,适当延伸到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机构,水、电、气、银行等公共服务企业,分类进行评议。年底,根据评议得分,综合明察暗访、依法履职等情况,分机关科室、基层站所、医疗卫生机构、公共服务企业四类,分别评定“群众满意十佳单位”“群众不满意十差单位”。对评定为“群众满意十佳单位”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并与评先评优、干部提拔任用挂钩;对评定为“群众不满意十差单位”的,在全市通报批评,责令其主要负责同志在全市大会上检讨,取消其评先资格;对同一单位连续两年评定为“群众不满意十差单位”的,对其主要负责同志提出组织处理建议,并对其主管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