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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宣传进高校 护航创业就业路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3-29 】

“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该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3月29日上午,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对接国家税务总局随州市税务局走进学生课堂,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们作“大学生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专题宣讲。

宣讲会上,税务人员幽默通俗的语言和鲜活生动的举例,赢得了师生的共鸣,“毕业买房要缴什么税?”“我毕业后想开网店,需要到税务部门办理什么手续?能享受到什么税收优惠政策?”“毕业后租房和买房,可以同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吗?”……在交流环节,同学们积极提问,税务干部们耐心倾听并解答大家的提问。

“我六月就要毕业了,一直怀有创业的梦想和激情。今天税务老师的讲课很及时,除了传授税收知识,还以案说法,教我们如何保护个人信息、防范涉税风险,听后真的很受用。国家针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税收优惠政策非常给力,坚定了我自主创业的信心。”听了宣讲后会计班的王同学对未来的创业之路非常憧憬。

近年来,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与随州市税务局深化税校沟通和深度合作,将大学创业者的需求与税务部门“最大限度服务纳税人”的目标相结合,努力为大学生就业创业输血供氧、赋能添力,全力为怀揣梦想的青年学子了解税法、开展创业咨询提供固定的交流平台。积极与税务部门建立长效联系机制,为财税相关专业大学生争取实习岗位,鼓励学生参与担任税费服务体验师、税收宣传员等工作,引导他们在为税收“鼓与呼”的同时,不断增强纳税意识。

“六月毕业季马上就要到来,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不少在校大学生对未来就业创业感到焦虑。大学生群体是创业创新的主力军,这次税务部门为即将毕业的大学生量身定制的税法课犹如一场‘及时雨’,及时缓解了同学们的焦虑和迷惘,不仅能提高这群未来‘企业家’的税法遵从度,也能让他们对创业规划有更清晰的认知,更好地走稳创业就业路。”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曾院长评价道。